沙县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县级验收项目补充通知(01)号
各投标单位注意:
本补充通知(01)号作为沙县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县级验收项目(招标编号:ZDYR(招)240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点第4项更正为:“项目验收组要求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有效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测绘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兼职项目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职称证书所署单位或岗位证或社保证明的单位为准。)。同时,项目验收组还应配备农业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内业资料管理应配备具有档案管理师或相关档案专业工程师人员1名,财务管理应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财务方面人员1名(农业方面人员、内业资料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可为外聘人员)。外聘人员投标时需提交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七点第2项保证金金额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
三、招标文件相关部分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附件一:
项目验收组人员配备承诺函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 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验收组人员配备要求,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农业方面职称人员、内业资料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受聘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从业证书资料。若不能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验收组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到位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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