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央、省级激励资金与农村改革工作中央资金项目委托第三方验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央、省级激励资金与农村改革工作中央资金项目委托第三方验收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项目委托事项:沙县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央、省级激励资金与农村改革工作中央资金项目委托第三方验收。
二、项目规模及委托内容
1、项目规模:内容包含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央与省级激励资金除沙县板鸭品牌宣传推广项目、明椒系列辣椒推广示范片项目、柑橘产业发展项目由本局直接组织人员验收外的其它项目,加上支持农村改革工作中央资金项目,总涉及补助资金3245.7万元。
2、委托内容
2.1、依据项目设计(图)、项目变更、项目竣工图纸和工程签证、验收单进行实地核查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工程量验收意见;
2.2、对涉及补助资金的项目施工、监理和业主单位形成的项目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提出检查意见;
2.3、跟踪验收问题整改情况;
2.4、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完成投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和项目补助资金到位、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项目验收组要求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有效市政方面中级及以上职称成员,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职称证书所署单位或岗位证或社保证明的单位为准。同时,验收组还应配备财务(工程概算)方面中级职称以上专家1名(可为外聘人员);产业项目验收组还应配备农业方面中级职称以上专家1名(可为外聘人员);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验收组还应配备机械方面中级职称以上专家1名(可为外聘人员),若财务、农业、机械三个专业人员为外聘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6日至2024年05月10日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公路港信息楼三楼)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六、县级竣工验收费用
按补助资金的0.45%收取,涉及第三方验收项目补助资金3245.7万元,中标人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后一次性报账付清。
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封包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必须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未注明的视为未提交,按废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公路港信息楼三楼);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sx.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禹徳大厦6楼
电 话:188 59811527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公路港信息楼三楼
电话:180 65799035
联系人: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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