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函[202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9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109.27平方米,其中: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4080.77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8.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 。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5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约17.244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作为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含在中标总价中、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含在中标总价中、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8日时18分00秒通过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zygcg.com/#/home/)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方式:1:在线咨询;2:客服电话:0591-83709786 / 0591-83708622 / 0591-83708660;3:福易采交流群:591827556)。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购标转账银行账户信息:PRJ20240422000055
开户名: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1404 0419 1900 9137 363
投标人转账须知:
(1)本项目转账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对公转账,转账时需备注:项目招标编号-购标,若未按此格式进行备注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标书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购买标书费用仅支持由投标人携加盖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复印件自行前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沙县商会大厦23层B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请告知开票人员本项目开具发票专用编号:PRJ20240422000055(该编号仅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
(3)电汇或银行转账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将于凭证上传后48小时内进行确认,购标时间以购标费用到账(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凭证载明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5月7日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 3400元)。
6.3.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1404 0419 1900 9137 3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
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6层)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起45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电子开标辅助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解密),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CA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home)、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fjsx.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水东路32号,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5501326,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23层B区,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524208152@qq.com
电话:180 60138997,传真:/
联系人: 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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