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夏茂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Y招【2022】0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夏茂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文件以明农〔2021〕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
2.2建设规模:沙县区夏茂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651.968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夏茂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及其相关服务;
2.4本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为:按送审造价的4.3‰计取。
2.5服务期限:自接收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福建省现行造价咨询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编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3.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 9时 00分至 11时 30分, 15时 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用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沙县区淘金山路2号广容大酒店客房A栋六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WWW.FJSX.GOV.CN政务公开)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网站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卓先生
电话:138 6056 43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电话:158 5918 8286 0591-88883586
联系人:李戈郭燕林方昊 俞希黎
监督部门: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58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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