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老旧小区及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沙县原一建仓库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老旧小区及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沙县原一建仓库改造)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20〕基字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约3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老旧小区及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沙县原一建仓库改造)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3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约6.534万元,具体按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后总造价作为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关键节点工期:2023年2月5日前完成钢构主体施工及屋顶彩钢瓦铺设;工期1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4)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8日 09:00:00至2022年11月8日 09:00:00
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8日 09: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水东路32号,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5501326,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商会大厦23楼C区,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83 50152125,传真:/
联系人: 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 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区政府、三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5835922、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0598-584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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