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防御第3号台风“格美”动员令(1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预计于7月25日下午到上半夜在我省沿海登陆,穿过我市可能性大,将带来强风强降雨,破坏力极大。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24日13时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和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经研究,现决定:
一、从7月24日13时起至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结束之前,在全市范围内部分单位场所严格实行安全管控。
(一)我市各景区、网红打卡点停止开放,露天经营场所停止营业,各室外施工工地停止施工。
(二)全体市民和游客尽可能留在室内,无特殊情况不外出。
(三)全体市民要将阳台摆放的花木及装修材料移至室内,加固阳台摆放的物品以防被风刮倒坠落而发生意外。
(四)各级组织取消各类聚会和群体性活动。
(五)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暂停培训工作。
(六)各广告牌所有人及时对广告牌等进行转移或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七)各物业企业、小区业委会迅速准备防汛物资,备足地下抽排水设备,防止小区地下室、地下停车场、配电房等积水受淹。
(八)危货运输企业暂停危货运输车,就地避险。
二、各职能部门要做好防台风相关工作
(一)各抢险救灾和民生保障单位要采取措施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通信、民政、医疗防疫、主副食品供应等救灾救助准备工作。
(二)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安排警员上路指挥,确保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隧道、桥梁的安全管理。
(三)各地和各级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开发区等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水库山塘、低洼地带、临水临崖、危旧房屋、矿山、尾矿库等监测巡查,在7月25日上午10时前将安全无保障的人员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
(四)各级应急部门开放自然灾害避灾点供群众避风避险。
(五)各地做好施工工地安全工作,施工工地的龙门吊、塔吊、脚手架等高空设施要按照建筑作业标准要求,提前拆解或下降并做好防护措施;要排查屋顶堆放、乱搭盖情况,防止高空坠落。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全体市民和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起来,严阵以待,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打赢防汛防台风这场硬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4日
来源:沙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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