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1-17 17:17 来源:沙县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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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5月2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自区委巡察一组向管委会反馈以来,管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召开8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对照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制定印发《三明市沙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三明市沙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9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反馈问题: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管委会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周一学习等制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形成学习常态。制定并落实《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2022年,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1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7次。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印发《2022年管委会党组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动把宣传、统战、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与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三是扎实开展“四个再出发”行动。结合“四个再出发”行动,牢固树立主动作为意识,管委会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设置“一件事”综合窗口,构建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集成套餐式服务,以实际工作推动落实“四个再出发”各项工作。目前,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挂网公布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39项;投入110多万元,完成对中心办事大厅的升级改造,推进公安、交警、教育、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入驻中心,设立管理服务区、社会服务厅等10大功能区域,助力“四个再出发”落细落实;推行“五办工作法”,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闽政通”APP网上申报。2022年,为群众办理各类不见面审批1101件。 

  2.反馈问题: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2022年以来,管委会召开2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二是关于党组会召开次数较少等问题。2019年6月管委会党组成立至2020年4月,党组成员仅2人,其中1名党组成员长期请病假,无法召开党组会,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期间以党组扩大会等会议方式研究事项。2020年5月以来,管委会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关于议事决策有关规定召开党组会。 

  3.反馈问题: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解决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问题,已于2022年6月完成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全区36个审批服务单位,除因场地受限、涉密的单位外,共有32个单位已入驻中心办事大厅,即办事项1305项;管委会向区政府申请新的办公场所,区政府已于9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位于金沙园内原老潘头(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所属黄酒生产项目楼幢(7#厂房)装修改造为区政务服务中心新的办公场所,解决因场地受限审批服务单位未做到“三集中、三到位”的问题。二是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2022年6月21日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关于调整充实沙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将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不再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是积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水平。督促涉及考评指标的单位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即办事项、全流程网办事项,提高“两跑”、全流程网办占比,力争各项工作指标优化提升。2022年6月,“好差评”评价系统已建成并正常运转。 

  4.反馈问题: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管委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主动向区委报告落实意识工作情况。2022年2月14日,召开管委会党组会研究部署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7月25日,召开管委会党组2022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2个意识形态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6月20日,组织管委会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解析,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杜绝出现照搬抄袭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反馈问题: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规范使用廉政谈话记录本。2022年以来,班子成员落实廉政谈话6人次。三是认真执行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管委会党组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提前向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参会。2022年4月12日、5月12日就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提升改造等事项向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报备3次并邀请参会。 

  6.反馈问题: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制定管委会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通过严格财务审批权限、严格报销手续、严控“三公”经费开支,规范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已补全2019年8月发放的车改、挂包企业、加班通讯补贴的财务凭证、2020年6月3日2名干部出差审批单;已清退多报支的交通费24.5元。二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把关财务审核手续。已补全2021年12月党建活动方案、经办人签字、包车协议书等有关材料;2021年9月6-7日1名干部出差乘坐青州镇政府提供的车辆,已在审批单补全用车情况。 

  7.反馈问题: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出纳人员业务水平,严格审核报支的发票,避免再次出现公私款混用现象。二是2019年1月其他应收款-三明市鹏宏网络18.5万元、其他应收款-飞扬广告5万元属于预付工程款,工程结束后未做结算账务处理,导致其他应收款金额虚增,已做结算账务处理;经查,未收回的其他暂付款1.0196万元,为2002年4月至2012年4月期间入驻中心窗口的行政、事业单位分摊的宽带、值班等费用。由于个别窗口单位当时未及时缴纳,后经县里机构改革单位调整、部分窗口单位当时撤出中心,以及中心和个别窗口单位的财务人员多次更换等原因,现相隔时间过长已无法收回。经2022年8月30日召开管委会党组会研究,按财务有关规定将该笔费用作呆账处理。三是2021年12月的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计账簿余额比在开户行的银行存款多2701万元的账已及时登账。四是财务人员已将2020年6月的网上办事大厅新系统培训费440元支出从公务接待费科目调账为培训费科目,并补全预算单和结算单。五是2019年11月向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办公设备769元及2019年12月向沙县博盛商行购买空调8699元的银行支付凭证已补回。六是管委会党组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并决定对管委会会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7月26日,管委会分管领导对会计人员作出批评教育。 

  8.反馈问题: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管委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管委会的固定资产的管理目标、范围界定、性质分类、采购管理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资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完善固定资产报支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资产管理人员已于2022年8月前完成在巡察中发现未入账资产的入账工作。 

  9.反馈问题: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及时收缴工会会费。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有关规定,已收缴2020-2021年度工会会费及2016-2019年未收缴的工会会费3180.9元。二是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会计误将2019-2020年会员节日慰问品和住院慰问金共1.06万元从财政返还的工会经费中列支,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列支经费;已补全2020年发放生日蛋糕卡签领单及支出的住院慰问金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7月26日,管委会主任对时任工会主席进行谈话提醒;管委会现任工会主席对工会经办人员作出批评教育。 

  10.反馈问题: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教育放在政治任务的高度重视起来,把学习教育抓牢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流研讨。2022年以来,已开展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要求开展交流研讨。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及时认真核查印发的文件,确保印发的文件内容、文号准确无误。已将2022年1月20日下发关于2021年主体责任检查的整改方案的文件文号“沙政务党组〔2021〕17号”改为“沙政务党组〔2022〕2号”。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反馈问题: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召开12次支部委员会,17次支部党员大会,上党课2次,开展12次主题党日,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已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区委组织部人员参会。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要求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会前学习交流、谈心谈话、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并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会后按照党员优秀率为支部党员数的三分之一确定支部优秀党员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四是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学习党费收缴等规定,按规定的比例核定支部党员党费,要求支部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杜绝党员党费基数核定中的“舍尾”现象。 

  12.反馈问题: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带头学习和弘扬新时代榜样精神,积极运用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多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激发党员干部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干事热情。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禁止行为、仪容仪表、语言规范、场所规范、考勤规范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效能。三是完善正向激励制度。制定《政务服务“好差评”考评办法(暂行)》,在中心窗口开展季度“示范窗口”“服务之星”等评先评优活动,将评选结果运用到窗口工作人员个人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及各窗口单位“五比五晒”考评结果中。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修订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巡查工作制度》,管委会每日2次对窗口进行现场巡查和不定时视频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并将巡查情况反馈到相关窗口单位,将日常考勤、巡查情况作为窗口工作人员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及各窗口单位“五比五晒”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统筹结合抓整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带动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工作实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二)建章立制促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把抓好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症结,在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到位,长期坚持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45836,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科,电子邮箱:sxxzfwzx2012@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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