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运班线申请到期延续经营许可的公示

日期:2022-12-02 17:36 来源: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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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重新提出申请”。同时根据客运班线发展原则及程序,现将申请计划予以公示。

  申请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 

  申请事项: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到期重新申请 

  起讫点及站名:沙县汽车站—三明沙县青纸 

  主要途径站:高砂 

  日发班次:循环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反映。所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署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089,投送地址: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邮编:365050。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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