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面管控的公告(沙肺炎防指令〔2022〕2号)

日期:2022-03-16 15:06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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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市发现一例阳性病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严防疫情输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全区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宗教场所等暂时关闭;影剧院、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茶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游乐场所,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小火车等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暂停开办;灯光水幕秀、音乐喷泉秀等暂停播放;乡镇暂停圩场。

  2.各类餐饮行业场所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酒店、酒楼停办各类宴席、堂食,包厢限一桌10人以下用餐;餐馆、小吃店同一时空不超过10人用餐。

  3.加强入沙人员管控。全区在高速公路沙县互通口、机场互通口、夏茂互通口、南阳互通口、青州互通口、虬江互通口设置6个交通检疫留验站,针对泉州方向入沙人员实行核酸单人单检,对三明市外其他入沙人员实行核酸“落地检”。

  4.2月27日以来有泉州市旅居史的人员,须向社区、单位主动报备,并按入沙前风险等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因未主动报告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泉州地区高、中风险地区入沙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低风险地区入沙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泉州其他地区入沙人员实施“7+7”居家健康监测,由卫生院医务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前7天三天两检,必须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其他省内外高、中风险地区入沙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低风险地区入沙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未发生疫情的县(市、区)入沙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6小时内核酸“落地检”,自我健康监测14天;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达或途经城市带有*标记人员,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落实自我健康监测14天;省内、省外高风险岗位及其随行返乡家属入沙后,落实抵沙后3天2次(抵沙后第1天、第3天或抵沙后第2天、第4天)核酸检测。

  6.继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形,应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监督举报电话0598-5555120,经核实举报信息属实后按规定予以1000元内奖励并保密。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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