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沙县金沙园东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日期:2022-03-04 16:30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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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三明市沙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发布沙县金沙园东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7584公顷。 

  2.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凤岗街道东山村,东至东溪、西至污水处理厂、南至东溪、北至路,(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岗街道东山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沙县金沙园东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8日由凤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凤岗街道办事处,由凤岗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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