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关于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生态新城金桥南路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9日,我局接受了关于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生态新城金桥南路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9日-2021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0598-5823972
通讯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13楼
邮 编:36505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三明生态新城金桥南路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鉴定书编制单位 |
福建晴蓝中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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