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商贸企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18〕20号)和《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提升项目资金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商务内贸〔2018〕2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我县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我县小微商贸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2019年度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通过或复评通过的小微安全达标的商贸企业,给予每家3500元的资金补助。
二、申报程序
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2019年12月5日前将由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通过的材料及《安全生产达标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报送至沙县商务局办公室(县政府三楼),逾期不予受理。县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人:小余,联系电话:0598-5829306,邮箱:sxwjmb@163.com。
附件:沙县商务局安全生产达标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
沙县商务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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