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0〕34号)精神,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一、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在沙省和市属单位可参照我县县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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