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防止返贫监测线的公告

日期:2022-04-29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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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根据《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沙民〔2022〕23号)文件精神,城乡低保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每人每月最高档提高至815元,我区防止返贫监测线也相应调整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每人每年9780元。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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