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分解及领取个人账户对账单制度

日期:2008-02-28 16: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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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分解及领取个人账户对账单制度
    (一)个人账户分解
    1、参保单位须于每年3月15日前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分解手续。参保单位应先提供上一年度各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科审核后,再填报《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一式三份,并附软盘)送养老保险关系科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欠缴补缴或政策性补缴的参保单位,另需填报《参保单位职工补缴缴费分解表》(一式三份,并附软盘)及补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按上述程序办理。
    2、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分解通过网上申报的,应先提供上一年度各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书》复印件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科审核后,再通过网上申报报送。
    (二)个人账户对账单领取
    1、参保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的《个人账户对账单》。
    2、在代收代缴窗口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每年在代收代缴窗口缴纳当年度保险费时领取上年度的《个人账户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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