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你局《沙县林业局关于要求调整南霞乡霞村少培峡檫树保护小区(点)部分面积的请示》(沙林(2019)115号)悉。为支持沙县南霞经霞村至双溪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调出南霞乡霞村少培峡檫树自然保护小区(点)部分林地面积0.0024公顷,涉及4林班4大班5小班的自然保护小区(点)林地面积为0.0024公顷,用于项目建设;同意将该自然保护小区相邻沙县南霞乡霞村4林班5大班1小班1.5734公顷的天然林列入该自然保护小区(点)保护,以确保该保护小区面积不減少,并保证我县自然保护小区(点)的总面积不减少。请你局按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做好报批工作。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