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沙财决〔2017〕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富口镇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委、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行政工作。
(四)向镇人代会报告工作,并指导村委会的工作。
(五)完成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富口镇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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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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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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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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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富口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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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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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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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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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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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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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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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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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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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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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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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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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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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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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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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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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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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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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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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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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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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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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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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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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水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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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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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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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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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富口镇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主动融入‘四区’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后花园”的发展定位,按照“做优产业、做美集镇、做深改革、做实民生、做强党建”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改革提效、产业提升、项目提速、城乡提质,在经济新常态下抢抓机遇,开拓奋进,努力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财政收入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围绕上述目标,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1.工业求突破。
2.农业抓特色。
3.旅游打基础。
(二)以功能完善为目标,持续推进集镇建设
1.改善镇村面貌。
2.加强集镇管理。
3.保护生态环境。
(三)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激活发展内生动力
1.深化林权改革。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富口镇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00万元,本年收入1365.10万元,本年支出1363.9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3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365.1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95.67万元,下降12.5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271.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02.58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亿元。
6. 其他收入93.13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363.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95.8万元,减少12.55%,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932.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8.34万元,公用支出104.05万元。
2. 项目支出431.5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69.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5.62万元,增长23.9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528.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9.71万元,增长55.93%,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增加。
(二)国防支出(科目)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62万元,下降78.62%,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支出减少。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科目)27.2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61.14%,主要原因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
(五)节能环保支出(科目)1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水体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52.45%,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和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七)农林水支出(科目)349.7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31.45万元,下降27.32%,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与水利建设项目减少。
(八)交通运输支出(科目)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路养护。
(九)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3.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干部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2.5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23.42万元,下降80.5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土地开发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二)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2.5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42万元,下降90.08%。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项目减少。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自有资金支出41.8万元,同比下降1.6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24 %,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 (三)公务接待费31.3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对接、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29批次、共接待5832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10%,主要是: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5万元,比2015年减少2.36%,主要是:厉行节约。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