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4年农村公路车购税切块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4-08-12 17:18 来源: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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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29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我区车辆购置税资金1034.2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中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031万元,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资金3.2万元。2024年4月我局拟定了分配方案(《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沙交综〔2024〕30号))并报请区政府同意。由于6月25日省交通运输厅颁布了新的建设补助标准(闽财规〔2024〕37号),因此需调整原分配方案,现将调整后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分配资金1031万元。

  1.沙县Y022夏茂至儒元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里程约1.86公里,按四级双车道标准建设,补助标准72万元/公里(60万/公里,苏区上浮20%),测算补助133.92万元,本次计划分配133.92万元。

  2.沙县Y006白溪村公路拼宽工程,里程2.33公里,按四级双车道标准建设,补助标准21.6万元/公里(18万/公里,苏区上浮20%),测算补助50.33万元,本次计划分配50.33万元。

  3.沙县南霞经霞村至双溪公路工程,里程12.4公里,按三级双车道标准建设,补助标准144万元/公里(120万/公里,苏区上浮20%),测算补助1785.6万元,已补助372.24万元,本次计划分配846.75万元。

  二、危桥改造项目,计划分配资金3.2万元。

  1.沙县Y011南霞桥危桥改造项目,桥长18米,桥宽7.5米,补助标准2530元/平方(2300元/平方,苏区上浮10%),测算补助34.2万元,已补助31万元,本次计划分配3.2万元。

  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补助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异议和举报应同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区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股,联系电话:0598-5849366,电子邮箱:sxjtjgcg@163.com。

  举报受理: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8-5859086,电子邮箱:sxjtj22089@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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