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的通知》(闽农厅办〔2023〕2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 〔2023〕45号)文件要求,2024年12月25日,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以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反映(电话:0598-5821052;邮政编码:365500;举报邮箱:sxjgz03@126.com)。
附件:沙县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验收情况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沙县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验收情况表
实施主体 |
建设内容 |
验收情况 |
验收结果 |
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合同》约定,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有关信息开展采集和录入。 |
验收人员通过听取项目服务单位汇报,现场查看福建省新型经营主体管理系统后认为,项目服务单位能按照《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合同》约定完成信息采集,共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户数1156户,信息完整度符合要求。 |
合格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