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日期:2024-12-20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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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沙县区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沙农〔202488号)、《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关于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批复的通知》(沙农〔2024121号)文件要求,20241213日,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沙县金穗生态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承建的“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1220-202412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以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反映(电话:0598-5821052;邮政编码:365500;举报邮箱:sxjgz03@126.com)

  

     附件: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1220 

  


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结果 

1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金穗生态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资30.3万元,购置伸缩帐篷33.9万元(9米长×9米宽×4米高2顶、8米长×6米宽×4米高1顶);大疆 T60农业无人飞机17.5万元(配电池);全地形车410万元;遥控履带碎草机12.6万元;水淹式太阳能灭虫器216.3万元。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合格 

2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金阳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投资31.5万元,引进一套菌料装袋机。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合格 

3 

支持主体融合发展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高优新农业专业合作社 

投资10.5万元,购买沃得履带自走式旋耕机19.6万元和配套秸秆粉碎还田机10.9万元。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合格 

4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旺田瓜果专业合作社 

投资12.5万元,柑桔园覆盖防虫网25亩。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柑桔园覆盖防虫网面积为25.09亩,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合格 

5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鑫宝山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投资11.7万元,安装一座冷藏库,容积310立方米。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安装冷藏库容积为321立方米,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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