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

日期:2024-10-15 09:53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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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

  二、补助对象:被认定为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补助内容:围绕茶叶、果蔬、畜禽、食用菌等福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生产智能化应用,推进初加工智能化提升,推进农产品网络化经营,加强建设成果宣传展示,提升农业产业大数据应用能力,探索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

  四、补助标准:2024年标准为: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省级财政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标准以当年省厅文件为准。

  五、申报程序: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储备数量要求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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