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9-27 17:45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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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相关办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15万元,用于补助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厚度≥0.015mm)科学使用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根据《福建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为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理减量。合理规范使用农用地膜产品,大力推广适用产品、技术和模式,加快推进减量替代。

  坚持循序进。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习惯和农用地膜使用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区域、分作物明确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步循序组织实施。

  坚持共同推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用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聚集我区主要覆膜作物,扩大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应用,2024年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目标5000亩,力争全区农膜回收率达84%以上。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机制,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科学使用农膜意识明显提高,回收利用水平加快提升,农田“白色污染”有效防控。

  四、组织实施

  (一)抓好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 

  1.补助对象:各乡(镇、街道)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厚度≥0.015mm)1亩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农户)。

  2.补助标准及面积:使用的高强度加厚地膜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要求,每亩补助30元(加厚地膜亩科学用量8.5公斤),补助面积5000亩。

  3.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 

  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经营主体(农户)向辖区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附件1),并提供农膜购买发票、土地流转合同的复印件和农膜使用田间彩色照片(全景、近景各1张)。

  2)审核验收 

  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时组织人员现场验收(附件2),验收合格后,将相关信息在乡(镇、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附件3)。

  3)区级抽查 

  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中心会同乡(镇)相关人员组成抽查组,随机抽查10%的主体(农户),实地查看种植作物情况、购买数量与覆盖地膜面积的对应关系(参照省农科院资环所测定的每亩地膜使用量为“0.015mm加厚高强度地膜8-9kg”),防止虚报、漏报,抽查无异议后,在区级公示7天。

  4)资金拨付 

  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拨付补助资金。

  (二)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结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辖区内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点(可依托现有农资经营网点和废品回收企业网点),做好本乡(镇、街道)废旧农膜的回收汇集。具体的回收处理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区、乡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保障回收工作顺利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农膜推广和回收工作,成立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农膜推广和回收工作技术领导小组(附件4),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调工作机制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收集并公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的面积和资金补助相关佐证材料。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程序认真核查地膜推广面积及补助的金额,做到资金合规使用,并及时拨付相关经营主体(农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村村通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及广大民众对科学使用与回收农膜的意识,引导规范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加厚地膜、自觉回收地膜,共同营造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1.沙县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3.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贴对象验收表

  4.关于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资金补助信息公示

  附件1

  沙县区科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锦洪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翁钰玲  区农业农村局农科教中心主任

  刘  珠  区农业农村局土肥能源站站长

  曹建娜  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植保站站长

  杨卫琼  区农业农村局茶果蔬食用菌站站长

  谢火生  区农业农村局种子站站长

  张小莺  区农业农村局农科教中心副主任

  虬江、凤岗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农科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翁钰玲兼任。

  附件2

  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

  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姓名)

 

负  责  人

 

所在乡镇及

行政村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作物种植种类

 

作物种植面积(亩)

 

补贴使用亩数(亩)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申请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

  附件3

  沙县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贴对象验收表

地膜购买日期

发票号码

是否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

使用地膜厚度是否大于0.015毫米

购买重量(吨)

使用作物

类型

覆膜面积

验收时间

               
               

申请验收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农科教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4

  关于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资金补助

  信息公示

  现将×××乡镇(街道)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资金补助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月×日至×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中的虚报、漏报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补贴面积的,及时进行举报,逾期不予办理,必须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附件:沙县区    乡(镇、街道)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资金补助信息表。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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