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政策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项目

日期:2024-09-09 15:59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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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21号)

  二、补助对象:用于农村宅改重点项目建设的乡(镇、街道) 

  三、补助内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项目建设 

  四、补助标准:根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突破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补助。 

  五、申报程序:根据《三明市沙县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结合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实际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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