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政策公开】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

日期:2024-09-09 15:31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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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据文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2242号)。

  二、补助对象:项目县(市、区)开展项目建设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政府相关职能机构。 

  三、补助内容:按照“提升一产、强化二产、融合三产”的发展思路,积极开展标准化蛋禽设施提升工程、禽蛋初加工及冷藏储运销工程、禽蛋深加工工程、蛋禽屠宰加工工程、蛋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三产融合提升工程等六 大工程建设。 

  四、补助标准: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由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承担的,中央补助资金占总投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区蛋禽产业集群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三倍以上。 

  五、申报程序:区农业农村局编制项目总实施方案,养殖企业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推荐、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项目批复、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验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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