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关于启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的通告
沙县区各农机产销企业、广大农机补贴机具购机者:
由于农机补贴系统内,省级补贴资金的功能模块还未完善,暂时无法使用,根据《关于启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的通知》(闽农机化处函〔2021〕7号) 要求:2020年11月20日(不含)之前销售购置的补贴机具,按照《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6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中办理补贴申请; 2020年11月20日(含)之后销售购置的补贴机具,按照《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中办理补贴申请。
我们计划于2021年9月14日启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按照以下计划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9月14日--18日,办理开票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不含)之前的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9月22日--30日(不含假期),办理开票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中央资金补贴(不含省级叠加补贴机具)手续;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窗口暂停申请;补贴手续的办理按照发票日期、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各产销企业应积极配合,及时通知购机户;下一阶段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计划另行通知;请广大购机者待9月14日后电询区农机中心具体情况。
咨询电话:0598-5822431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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