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日期:2024-10-24 15:44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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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金德苗木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1号)和《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沙农〔2024〕10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的公平、公开,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9月24日—10月22日,先后将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情况、拟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等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同意你公司的项目申报,现批复组织实施,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和批复建设内容抓紧实施。项目建设原则上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如项目无法按期完成,须于12月10日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延建申请,并确定延建期限,延建期限到期仍无法完成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有权收回项目资金并重新安排,同时二年内不再安排贵单位作为相关产业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支付。

  特此批复。

  联系人:杨卫琼     联系电话:135 0755 7440

  

    附件:2024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2024年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表

建设单位 

实施地点 

项目总投资 

(万元) 

补助资金 

(万元) 

建设内容 

沙县金德苗木有限公司

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

76.7

50

建立中药材生产管理溯源(GAP)系统,环境监测与控制设备-农业气象站,视频监控系统,成果展示中心,制作企业宣传资料,树立示范基地宣传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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