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确定2024年沙县区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资格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农〔2024〕68号)文件精神,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通过审核,拟批准12家专业合作社和2家家庭农场参与2024年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2024年项目服务主体资格的专业合作社名单:
1.沙县胜农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2.沙县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
3.三明市沙县区宜钰农机专业合作社
4.沙县农乐农机专业合作社
5.沙县夏茂益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6.沙县顺捷农机专业合作社
7.沙县大兴农机专业合作社
8.沙县昌中农机专业合作社
9.沙县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10.沙县大洛连坑农机专业合作社
11.沙县南霞步标农机专业合作社
12.沙县南阳鑫祥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拟批准2024年项目服务主体资格的家庭农场名单:
1.沙县高砂振灿家庭农场
2.沙县宗窠家庭农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确切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98-5821052)、区财政局(电话:0598-5824525)反映,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确认申报。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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