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政策公开】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

日期:2024-09-09 16:07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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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 

  二、补助对象 

  承担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的乡(镇、街道)。 

  三、补助内容 

  建立优质稻品种示范片(点)。 

  四、补助标准 

  根据水稻示范片面积,每亩补助80-100元。 

  五、申报程序 

  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并结合地方工作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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