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补贴】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沙县沙佰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承担2023年沙县板鸭(含板鸭系列产品)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验收结果公示

日期:2024-01-22 15:38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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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沙县板鸭品牌宣传推广实施方案》(沙农〔2023〕48号)、《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3年沙县板鸭(含板鸭系列产品)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沙农〔2023〕92号)文件精神,列入沙县板鸭(含板鸭系列产品)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建设主体的沙县沙佰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沙县鑫旺食品有限公司、沙县艾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顺源食品有限公司、沙县郑湖垚香胡记板鸭食品厂(普通合伙)、沙县郑湖阿贵板鸭厂6家生产企业(小作坊)按照要求实施沙县板鸭(含板鸭系列产品)品牌宣传推广项目。

  2023年11月28日-29日、2024年1月19日,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局相关办站和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郑湖乡等验收人员分别对门店升级拓展和广告宣传制作、统一包装标识印制和电商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验收,经现场查阅档案材料、实地查验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建设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后,验收组综合评议,6家承建单位均已完成各项建设内容,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现将通过验收的沙县沙佰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沙县鑫旺食品有限公司、沙县艾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顺源食品有限公司、沙县郑湖垚香胡记板鸭食品厂(普通合伙)、沙县郑湖阿贵板鸭厂6家生产企业(小作坊)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以口头、电话、书面或邮箱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补助资金45万元,即沙县沙佰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沙县鑫旺食品有限公司、沙县艾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担沙县板鸭(板鸭系列产品)品牌宣传推广企业,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三明市顺源食品有限公司、沙县郑湖垚香胡记板鸭食品厂(普通合伙)、沙县郑湖阿贵板鸭厂作为承担沙县板鸭(板鸭系列产品)品牌宣传推广优势特色小作坊的建设主体,每家补助5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8日

  联系电话:0598-5822874     邮编:365500

  邮箱:sxnyj5822874@163.com

  地  址:沙县区长泰南路禹德大厦6楼

  

    附件:沙县沙佰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承担2023年沙县板鸭(含板鸭系列产品)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验收结果暨拟补助资金公示一览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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