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省、市、区近期出台的涉及商贸领域的纾困解难政策汇编

日期:2022-06-06 09:44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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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级政策: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六个方面33项措施中商务领域涉及其中两个方面6项措施)

  (一)财政政策(3项)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并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二)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3项)

  25.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26.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增加民航应急贷款额度1500亿元,支持航空业发行2000亿元债券。统筹考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等因素,研究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有序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数量,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和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创造条件。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30.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建立完善与在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解决外资企业在华营商便利等问题,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

  二、省级政策: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2〕9号)

  (商务部门牵头2项,涉及5项)

  (一)实施普惠性扶持措施

  1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工业和一般商业企业2022年3月和4月的用水、用气给予补贴。

  (二支持工业企业恢复发展

  15.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设立70亿元抗疫情专项贷款额度,优先保障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新增首贷(含保单融资)和无还本续贷、纯信用金融产品给予最高1%贴息支持。适度放宽受疫情影响外贸企业出口前保险承保条件。

  (三加大服务业纾困力度

  16.加快餐饮业、零售业复苏。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营业中断损失保险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餐饮企业等疫情下经营的保险保障。

  17.2022年各地原则上给予餐饮、零售业企业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对餐饮和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

  18.加大交通运输和物流业扶持。支持省级示范物流园、4A级以上物流企业、省级快递分拨中心开展适应疫情防控设施改造,配备消毒设备,并按照改造投入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落实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政策,免征2022年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22.鼓励商贸企业大力发展线上销售。鼓励省内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闽货(需拥有福建注册商标)实物商品网络销售。支持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零售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展线上商城、智慧商店等,鼓励疫情期间对开发或租用APP、线上小程序等数字化应用加大投入。

  23.增强消费引导。支持各地持续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等活动,鼓励各地“闽菜馆”创建。鼓励各地举办预制菜产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促进预制菜产业发展。

  三、市级政策: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明政文〔2022〕24号)

  (商务部门牵头2项,涉及3项)

  (一普惠性纾困政策

  12.补贴企业防疫消杀支出。对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文体旅游业等行业的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补贴。减轻企业核酸检测费用,定期免费开展服务行业核酸检测,按比例对核酸检测费用予以补贴。减免公交客运、出租车、网约车、冷链运输等道路运输企业核酸检测费用,对交通运输场站、物流园区购置身份证人脸识别一体化闸机或立杆式防疫机的,由政府给予补助,减轻企业防疫成本支出。对经营涉疫城市货运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重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上门免费提供核酸检测和消杀等防疫服务,或免费提供消杀培训、消杀物资等防疫物资,保障物流畅通。

  (二)支持工业增产增效

  15.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全面梳理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品供需情况,完善“十百”工业品名录(十个主要行业、百家重点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深化“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围绕钢材、新型建材、氟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大废钢、石灰石等原材料保障,强化企业产品供需对接,组织市内重点项目、市属国企对接采购钢铁、水泥、装配式建筑、防水材料等产品,增加互采互购。

  18.支持开拓市场。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三明工业名品网上优享”活动,深化“手拉手”对接活动,拓展资源、技术、人才、融资等要素对接,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对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每场活动奖励3万元。

  (三)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

  21.促进住宿餐饮业发展。帮助住宿餐饮企业用好“金服云”平台、商贸贷等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对拥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在规定时段内可向门店所属乡镇(街道)提出外摆经营申请。

  25.扶持应急保供企业。对全市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的大型商场、超市,符合商务部门标准要求的,按属地原则,给予每家企业2000元的资金补助。

  四、区级政策: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沙政〔2022〕28号)

  (区商务牵头3项,涉及3项)

  (一)普惠性纾困政策

  14.补贴企业防疫消杀支出。对大型商超、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文体旅游业等行业的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补贴。减轻企业核酸检测费用,定期免费开展服务行业核酸检测,按比例对核酸检测费用予以补贴。减免公交客运、出租车、网约车、冷链运输等道路运输企业核酸检测费用,对交通运输场站、物流园区购置身份证人脸识别一体化闸机或立杆式防疫机的,由政府给予补助,减轻企业防疫成本支出。对经营涉疫城市货运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重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免费提供核酸检测和消杀等防疫服务,或免费提供消杀培训、消杀物资等防疫物资,保障物流畅通。

  (二)支持工业增产增效

  17.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全面梳理全区重点工业企业产品供需情况,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深化“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围绕高端机械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食品、硅及化工新材料,加大原材料保障,强化企业产品供需对接。

  20.支持开拓市场。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三明工业名品网上优享”活动,深化“手拉手”对接活动,拓展资源、技术、人才、融资等要素对接,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对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每场活动奖励3万元。

  (三)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

  23.促进住宿餐饮业发展。帮助住宿餐饮企业用好“金服云”平台、商贸贷等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对拥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在规定时段内可向门店所属乡镇(街道)提出外摆经营申请。

  27.给予县域跨境电商发展补助。鼓励企业利用亚马逊、eBay、速卖通、Wish、虾皮网、阿里巴巴国际站等第三方正规跨境电商平台销售各类产品,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

  28.扶持应急保供企业。对承担全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配合区商务局做好应急保供任务的大型商场、超市,经区商务局认定,由区财政给予每家企业2000元的资金补助。(编辑:罗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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