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日期:2020-11-03 08:25 来源:沙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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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结状态

备注

1

SD2SM
202010
28D005

沙县

新城东路北门村委会附近

反映之前投诉的内容记录不完整,要求对补充的问题进行督察:沙县北门村委会附近楼餐饮店每天凌晨3-5点有露天油炸行为,油烟异味扰民;部分餐饮店未完全收集的油烟和高空排放的油烟排出后随风灌入居民区生活区,影响居民生活,日常无法开窗;部分餐饮店铺的蒸汽、羊膻味、其他异味灌入居民生活区,也影响生活。希望督察组帮忙解决影响问题。

大气

经调查,新城东路北门村委会楼栋无餐饮店,新城东路中行集资楼至东升佳苑一带现有各类经营的餐饮店10家。其中中行集资楼早点店、烧麦店为蒸制食品加工,无油烟产生,原汤羊肉汤面馆除煎蛋外所有食物均采用蒸煮方式生产,并已安装油烟处理设施。新城东路22号和北门村东升佳苑一层共7家餐饮店,均有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并通过公共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符合标准。
华山早餐安置点经营时间为上午700-900、下午16:00-19:00,经营户按照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经营,经营时会产生少量油烟。

部分属实

加强对北门村委会附近餐饮店及餐饮摊点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要求餐饮摊点规范经营。

已办结

*

2

SD2SM
202010
28X001

沙县

沙县金沙园

沙县金沙园内大昌烤鳗厂和未来制药厂产生的污水夜间通过雨水管直接排入小溪,导致溪水恶臭。

大气

经调查,福建大昌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7月建成投产,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沉积水进行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Ⅲ类标准。2020722日,该公司因雨污管网未“清污分流”,导致污水进入雨水管网外排的情况。
福建未来药业有限公司于20203月建成投产,正在调试污水处理设施调试,产生的废水储存于收集池内,对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沉积水进行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1.要求福建大昌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未来药业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
加强企业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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