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便函〔2023〕69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活动要求,组织协调,广泛动员本单位、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乡(镇、街道)居民及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并将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送区安办邮箱fjsxajj@163.com,联系电话:5063056。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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