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2-07-27 15:50 来源:沙县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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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25日晚,尤溪县梅仙镇一村民带领两名家属到一水塘游泳时不慎溺水。接报后,尤溪县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当日23时,3人被救起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现就强化防溺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严峻形势

  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强预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防溺水事故安全责任,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落实联防联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更硬的举措,坚决做好防范溺水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决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巡查管控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历次溺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精准施治,坚持关口前移,认真组织开展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做到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上报及时。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坑塘、桥梁涵洞、漫水路段、施工工地深基坑、涝积水路段等易发溺水和人员伤亡的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明确管理人员和管控措施并开展常态化巡查,要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及时劝导戏水、游泳、垂钓、涉水行车等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要落实精细化管控要求,有效加强河湖坑塘等危险水域的值守管理,严防发生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溺水事件。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河道采砂经营企业、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在江河、湖库、渠道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志,建立健全巡查管理机制,做好巡查值守、劝阻、提醒等工作。各级河湖长要结合巡河巡湖重点内容,主动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宣传、劝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村(居)对辖区所有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到位,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警示无死角、救生工具全覆盖,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日常督导内容。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家校联系,把学生防溺水作为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发布警示信息,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多频次宣传播放,采用发送安全提示短信至手机用户。特别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采取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大力度开展宣传,做到全覆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健全完善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落实好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溺水事故,属地政府要第一时间科学施救,尽最大努力搜救失联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置。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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