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11 17:09 来源:沙县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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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各有关企业:

  春节过后,停产停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为保障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落实省、市、区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沙安委办〔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

  节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适逢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大量新老员工进入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各相关企业要对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高度警醒,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节后安全复工复产。一要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要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工复产方案,制定配套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做好员工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对老员工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再培训、再教育,对新员工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岗前“三级”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别要加强对转岗的员工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三要全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根据自身实际,深入彻底排查现场和企业管理方面的隐患,对本企业的各类生产设备、储存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起重机械、管道阀门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同时,也一定要对脚手架、高处和临边孔洞强化安全防护,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四要对本企业消防器材、可燃有毒报警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确保安全可靠。五要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各企业必须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制定和完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进行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六要严格生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在岗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不足,无法保证生产作业正常运转的,不得复工复产;未辨识风险、排查隐患,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七要加强应急处置。各复工复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应急处理措施快速落实到位,出现险情要反应灵敏、处置果断。

  三、加强执法检查

  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必须按照要求,完善相关内业台账,区应急局将在近期联合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对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教育培训、检维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指导检查工作,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三明市沙县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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