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县特别支部: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日期:2016-07-07 09:49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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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8年,在当时中共福建临时省委的安排部署下,中共沙县特别支部在沙县夏茂镇成立,沙县成为福建省最早建立党组织的县份之一,也是三明地区最早成立党组织的县。从此,革命的火种在沙县播下,给苦难深重的沙县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1928年夏,沙县夏茂籍共产党员官锦铨、姜敢等人根据临时省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家乡建立了中共沙县特别支部,在此后的七年间,特别支部发展至十几人,成为沙县人民革命斗争的坚强领导核心。

  1928年7月,中共福建临时省委举行扩大会,在《农民运动决议案》中做出“向建瓯、建阳、沙县、崇安发展,建立党和群众的组织,领导群众斗争”的决定。当时在福州求学的一批沙县籍进步青年、共产党员积极响应省委的决定精神。

  国民党政府于1927年“4.12”反革命政变后,对共产党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1928年正是革命的低潮。回到家乡的几位共产党员顶着白色恐怖建立了中共沙县特别支部,采取各种方式致力于传播革命思想、组织革命团体的活动。

  特别支部成立以后,以开办夜校、图书阅览室、组织秘密集会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革命道理,提高群众阶级觉悟,带动影响了一批人参加革命活动。此外,特别支部积极开展地下联系活动,与国民党进行顽强的斗争。地下联系活动范围曾扩大到县城和邻县以至江西瑞金,并打入国民党军队内部。1931年月沙县特别支部配合红军工作团秘密发动群众、筹粮筹款、发展武装、创建红色区域。一度使夏茂、高桥、富口、荷山等地区成为红军控制的区域。在反抗军阀卢兴邦的武装行动中,沙县特别支部组织大刀会突袭了驻扎在夏茂教堂的军阀部队,当场击毙连长、副官各一名,士兵十名,极大震撼了国民党地方当局,并为此后扩大红色区域和创建红色政权奠定了坚实深厚的革命基础。(范少强 陈庄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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