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口述(一)

日期:2008-02-19 16: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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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水50年--沙县自来水公司回顾与展望》  

    陈启和 2006年10月25日上午口述: 
    1969年5月,我在沙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任上,作为“文革”中期“三结合”的革命干部代表组织进入沙县自来水厂革命领导小组,担任组长。当时,厂里有18名员工。由于受上游工业污染的影响,沙溪河已经不能作为饮用水的源水。我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计划将抽水车间迁到东门外。当时,接到上级通知沙溪河因工业污染,不得作为饮用水。县决定抽水车间搬迁东门外,经过仔细盘算,预算为人民币9万元,因地方财政困难,但县里才拨5万多元,资金缺口太大。迁厂迫在眉睫,工程还是在1971年开工,我们报请县里批准,拆了东门,取其基石建厂房。厂房、车间竣工,县里拨给的5万元也差不多用完,而水管资金仍然没有着落。大家集思广益,决定自筹资金建水泥管厂,派出五、六位工人到福州参观学习,我自己也去了。回来后,就开始购买设备,建起沙县第一家水泥管制造厂,日夜苦战,因陋就简,只用8个月时间,终于在国庆节前把供水管道铺好供水,为国家节约资金3万余元,受到上级表扬。后来,为支援农村小水电,我们在原加工制造水泥供水管道的基础上,成功加工长10米的水泥电杆,成为当时沙县第一家加工长10米的水泥电杆的企业。 
    1972年,上级调来两名大学生,一名是华侨大学外语系毕业的印度尼西亚归侨张国华,一名是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的陆明泉,两名大学生都不是工科出身,但对企业的发展起了比较大的作用,其中的张国华在宣传报道,提高市民的卫生饮用水意识和水厂的知名度方面作了不少工作,他还参与了1975年的自制水表校验台全过程。1979年后,张国华回印度尼西亚,陆明泉也调回福州从事教育工作。 
    1978年,东溪河水因受高桥、西霞造纸厂排放废水污染,不能继续作为饮用水,县里决定在洞天岩水库取水,选择石板桥山(原沙县城关公社红光大队界内)扩建净化给水车间,设计日给水能力3000吨。这次争取到三明市有关部门的30万元拨款,按照正规的自来水水厂建设方案建厂,第二年5月1日劳动节投产。由于沙县城区两条河水经常因为上游工厂排污,不堪饮用,居民申请安装自来水的多了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水厂始终没有因为“文革”的影响而停产,厂工会活动却无形中停止了。1971年6月,工会会员重新登记,建立工人代表会,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1979年7月恢复厂工会,由吴其惠任厂工会主席。 
   1981年4月,主持县计划委员会工作的副主任吴坤礼要求我厂降低水价,由0.18元/吨降为0.15元/吨,(降价前,每年利润有3万多元),降价后几乎没有利润,甚至亏损,企业无法运作,执行几个月后,重新调回。1981年,上级派来卓金儿担任厂长,我继续担任厂党支部书记到1993年退休。 
   总的来说,我们公司创建50年来,从几根毛竹管起家,发展到现在资产达数千万元,从年利润一、二千元,发展到如今利税八、九百万元,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环境是密切联系的。在新世纪,我们相信,在这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公司会发展得更好。 
(来源自海风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的《给水50年--沙县自来水公司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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