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至70年代境内区划
解放后至70年代境内区划
1949年6月16日沙县解放,沿袭民国时期14乡镇150保1744甲的区划,同年8月废保甲,设3个区:凤岗区辖凤岗镇、富溪乡;镇头区辖镇头乡、南霞乡、潮阳乡;高砂区辖高砂乡、青溪乡、郑湖乡。县政府直辖夏茂镇、彭梨乡、儒罗乡、高桂乡、扬光乡、湖源乡。同年10月,增设夏茂区,辖夏茂镇、彭梨乡、儒罗乡。同年12月,全县调整为5区14乡镇:第一区辖凤岗镇、富溪乡;第二区辖镇头乡、南霞乡、潮阳乡;第三区辖高砂乡、青溪乡、郑湖乡;第四区辖夏茂镇、彭梨乡、儒罗乡、高桂乡;第五区辖扬光乡、湖源乡。
1950年10月以高桂乡增设第六区,区政府设高桥。
1951年3月第四区改为第七区,区政府设夏茂;原二区的潮阳乡和三区的郑湖乡并为第四区。全县共设7个区65个乡11个街。同年7月,增设第八区,区政府设富口乡(原富溪乡),并将原二区南坑仔划为第九区。
1952年8月,原一区的城关二街、四街、五街和三区的涌溪、五区的洋溪、六区的高桥改为镇建制。全县共设9个区96个乡(镇、街)。
1954年,增设31个乡,全县乡数调整为115个。
1955年1月,撤销原城关二街、四街、五街和涌溪、洋溪、高桥的镇级建制。同年2月,撤销南坑仔区(第九区),全县调整为8个区118个乡742个村。同年12月,城关区改为城关镇、新设夏茂镇(隶属夏茂区)。
1956年6月,改城关镇各街公所为居民委员会。同年10月,撤销南阳、高桥2区,全县从7个区1个县辖镇,下辖110个乡镇调整为5个区1个县辖镇,下辖71个乡镇。
1958年4月,撤销高砂、镇头、洋溪、夏茂、富口5个区公所,72个乡镇合并为27个,下辖142个高级合作社。1958年10月,全县区、乡撤销,成立8个人民公社,即红旗人民公社,辖城关、镇头、垄东、西霞、水南等地区;红专人民公社,辖南阳地区;万能人民公社,辖高砂地区;高潮人民公社,辖高桥地区;卫星人民公社,辖南坑仔地区;上游人民公社,辖洋溪地区;夏茂人民公社,辖夏茂地区;东风人民公社,辖富口地区。各公社下辖112个生产大队。
1960年4月,顺昌县扶延、板山仔、瓦溪3个自然村划归夏茂公社。
1961年9月,8个大公社调整为21个小公社169个大队、街和茅坪、洋坊两个直属农场。1963年11月改设城关镇和城关、镇头、西霞、高砂、南阳、南坑仔、大洛、湖源、夏茂、梨树、高桥和富口12个公社,分辖6个居民委员会和165个大队。
1972年12月从高砂公社分出青州公社。
1972年12月从大洛公社分出洋溪公社。
1979年7月从南阳公社分出郑湖公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