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0-1100-2024-00001 文号 沙政函〔2023〕40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2-28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0100-1100-2024-00001
文号 沙政函〔2023〕40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2-28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0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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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区应急局:

  你局《关于提请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请示》(沙应急〔2023〕46号)收悉。鉴于沙县康城国际小区、凤岗街道东园新村老旧小区、虬江街道吉星新村老旧小区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不再具备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条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06〕14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沙县康城国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凤岗街道东园新村老旧小区、虬江街道吉星新村老旧小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应急局:

  你局《关于提请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请示》(沙应急〔2023〕46号)收悉。鉴于沙县康城国际小区、凤岗街道东园新村老旧小区、虬江街道吉星新村老旧小区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不再具备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条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06〕14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沙县康城国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凤岗街道东园新村老旧小区、虬江街道吉星新村老旧小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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