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0100-1100-2023-00059 | 文号 | 沙政函〔2023〕21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相关区域实施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相关区域实施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10100-1100-2023-00059 | ||
文号 | 沙政函〔2023〕21号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相关区域实施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相关区域实施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三明市沙县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对相关区域实施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请示》(沙应急〔2023〕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沙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沙政办〔2020〕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虬江街道吉星新村老旧小区、凤岗街道东园新村老旧小区等实施政府挂牌督办。请你局按照法定程序,抓紧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相关区域限期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沙县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对相关区域实施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请示》(沙应急〔2023〕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沙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沙政办〔2020〕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虬江街道吉星新村老旧小区、凤岗街道东园新村老旧小区等实施政府挂牌督办。请你局按照法定程序,抓紧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相关区域限期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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