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文件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SM10101-3000-2023-00092 | 文号 | 沙政办网传〔2023〕15号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3-10-30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10101-3000-2023-00092 | ||
文号 | 沙政办网传〔2023〕15号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23-10-30 |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及实施有关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沙县区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翔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夏永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翔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梓添 区发改局局长
陈桂光 区民政局局长
张水英 区财政局局长
曾文礼 区人社局局长
陈聚荣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长春 区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张水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陈聚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1.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向省、市财政部门对接有关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申报要求统筹规划、筛选优质项目、编制总体实施方案、审核把关收集材料等有关工作,牵头沟通各乡(镇、街道)和其它区级有关部门。
3.区委组织部: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创新乡村治理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4.区发改局:协助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机制有关资料和项目。
5.区民政局: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创新乡村治理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6.区人社局: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7.区林业局: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协助提供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及实施有关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沙县区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翔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夏永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翔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梓添 区发改局局长
陈桂光 区民政局局长
张水英 区财政局局长
曾文礼 区人社局局长
陈聚荣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长春 区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张水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陈聚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申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1.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向省、市财政部门对接有关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申报要求统筹规划、筛选优质项目、编制总体实施方案、审核把关收集材料等有关工作,牵头沟通各乡(镇、街道)和其它区级有关部门。
3.区委组织部: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创新乡村治理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4.区发改局:协助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机制有关资料和项目。
5.区民政局: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创新乡村治理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6.区人社局: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提供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7.区林业局:协助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协助提供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方面有关资料和项目。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