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文件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SM10100-3001-2023-00066 | 文号 | 沙政〔2023〕62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追授李滕辉同志为沙县区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追授李滕辉同志为沙县区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10100-3001-2023-00066 | ||
文号 | 沙政〔2023〕62号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追授李滕辉同志为沙县区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追授李滕辉同志为沙县区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人员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或面临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为树立楷模、弘扬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追授李滕辉同志“沙县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捌仟元。
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模范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弘扬他们惩恶扬善、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积极参与平安沙县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沙县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人员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或面临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为树立楷模、弘扬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追授李滕辉同志“沙县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捌仟元。
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模范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弘扬他们惩恶扬善、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积极参与平安沙县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沙县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