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3-00057 文号 沙政办函〔2023〕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6-08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明市沙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三明市沙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3-00057
文号 沙政办函〔2023〕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6-08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明市沙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三明市沙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明市沙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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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2023)2号)和《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沙政(2023)15号),区政府决定成立三明市沙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志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辅春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维海  区政府办主任

  汤发泉  区统计局局长

  吴祥海  区发改局局长

  吴起海  区工信科技局局长

  张水英  区财政局局长

  杨  军  区住建局局长

  茅声火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  斌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戴泉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谭淑珍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林绿柳  区委编办副主任

  张圣源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远鸿  区发改局副局长

  罗清珠  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祖龙  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范如水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徐邦榆  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洪华良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金雨  区人社局副局长

  廖有妹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曹家新  沙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林端生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惟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志创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锦洪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廖俩成  区商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嘉敏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林启健  区卫健局副局长

  蔡尊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建清  区国资办副主任

  黄思明  三明生态新城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  巍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肖首洲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官建文  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茅声木  区税务局副局长

  刘兴源  沙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郑  辉  人行沙县支行副行长

  石晓红  沙县区银保监组副组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官建文兼任,副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陈德泽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认真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2023)2号)和《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沙政(2023)15号),区政府决定成立三明市沙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志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辅春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维海  区政府办主任

  汤发泉  区统计局局长

  吴祥海  区发改局局长

  吴起海  区工信科技局局长

  张水英  区财政局局长

  杨  军  区住建局局长

  茅声火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  斌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戴泉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谭淑珍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林绿柳  区委编办副主任

  张圣源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远鸿  区发改局副局长

  罗清珠  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祖龙  区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范如水  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徐邦榆  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洪华良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金雨  区人社局副局长

  廖有妹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曹家新  沙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林端生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惟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志创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锦洪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廖俩成  区商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嘉敏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林启健  区卫健局副局长

  蔡尊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建清  区国资办副主任

  黄思明  三明生态新城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  巍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肖首洲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官建文  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茅声木  区税务局副局长

  刘兴源  沙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郑  辉  人行沙县支行副行长

  石晓红  沙县区银保监组副组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官建文兼任,副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陈德泽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认真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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