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0-00133 文号 沙政办〔2020〕5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2-31
标题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0-00133
文号 沙政办〔2020〕5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2-31
标题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16:30
| | | |
政策解读: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明政办〔2019〕37号)》等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和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成本,营造我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现就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沙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县教育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统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烟草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发挥总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一单两库一平台一细则”等制度;牵头组织全县范围内综合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县财政局要强化统一监管平台及相关系统建设项目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并根据省、市的要求,将联合抽查等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司法局要加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推进力度,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有关部门积极选派干部参加考试,扩大执法人员总量。县数字办要负责与省数字办、市数政中心对接,做好数据汇聚、共享共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及“一单两库一平台一细则”相关工作,承担各自主管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明确目标要求,提升监管实效 

  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一次到位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加快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做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基本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为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三、统一抽查平台,明确抽查清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操作平台”)是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统一操作平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统一操作平台在本系统本部门的应用;要建立健全综合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明确责任科(股)室和人员进行管理,做到联合抽查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任务统一抽取、进度实时跟踪、结果统一公示、监管全程留痕。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本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以及需要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全面梳理、编制所主管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并通过统一操作平台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统筹抽查计划,规范抽查流程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除特殊重点行业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要在每年2月底前,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县市场监管局统筹、汇总,整理形成县市场监管领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计划。除组织完成省、市统一部署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外,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1~2次全县性综合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制定出台所监管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指引或规范,明确抽查流程、结果公示共享等事项要求,统一监管工作标准;要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参与部门,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统一开展联合业务培训,统一随机抽查告知,统一时间现场检查,统一抽查结果记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参与抽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线索,要依法依规分别处理。 

  五、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监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统一操作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信用三明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联合监管,实行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依法实行相关惩戒措施,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六、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责任落实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将抽查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配齐配强执法车辆等装备,统筹使用执法资源,保障执法检查用车(由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提供车辆保障);对“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中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发改局要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有关部门2021年度“营商环境指数”指标考核。县效能办要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对县直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明政办〔2019〕37号)》等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和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成本,营造我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现就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沙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县教育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统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烟草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发挥总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一单两库一平台一细则”等制度;牵头组织全县范围内综合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县财政局要强化统一监管平台及相关系统建设项目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并根据省、市的要求,将联合抽查等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司法局要加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推进力度,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有关部门积极选派干部参加考试,扩大执法人员总量。县数字办要负责与省数字办、市数政中心对接,做好数据汇聚、共享共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及“一单两库一平台一细则”相关工作,承担各自主管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明确目标要求,提升监管实效 

  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一次到位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加快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做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基本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为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三、统一抽查平台,明确抽查清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操作平台”)是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统一操作平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统一操作平台在本系统本部门的应用;要建立健全综合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明确责任科(股)室和人员进行管理,做到联合抽查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任务统一抽取、进度实时跟踪、结果统一公示、监管全程留痕。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本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以及需要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全面梳理、编制所主管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并通过统一操作平台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统筹抽查计划,规范抽查流程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除特殊重点行业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要在每年2月底前,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县市场监管局统筹、汇总,整理形成县市场监管领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计划。除组织完成省、市统一部署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外,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1~2次全县性综合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制定出台所监管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指引或规范,明确抽查流程、结果公示共享等事项要求,统一监管工作标准;要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参与部门,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统一开展联合业务培训,统一随机抽查告知,统一时间现场检查,统一抽查结果记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参与抽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线索,要依法依规分别处理。 

  五、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监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统一操作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信用三明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联合监管,实行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依法实行相关惩戒措施,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六、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责任落实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将抽查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配齐配强执法车辆等装备,统筹使用执法资源,保障执法检查用车(由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提供车辆保障);对“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中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发改局要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有关部门2021年度“营商环境指数”指标考核。县效能办要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对县直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