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0100-0300-2024-00062 | 文号 | 沙政函〔2024〕43号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0100-0300-2024-00062 | |||||||||||
文号 | 沙政函〔2024〕43号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
标题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你局提请的《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专项规划》要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在符合规划、用地管制等条件下、鼓励市场化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相关部门应根据养老专项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结合实施措施,分阶段落实建设项目。
四、《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报请区政府批准。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你局提请的《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明市沙县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专项规划》要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在符合规划、用地管制等条件下、鼓励市场化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相关部门应根据养老专项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结合实施措施,分阶段落实建设项目。
四、《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报请区政府批准。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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