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1-1000-2023-00091 文号 沙政办网传〔2023〕1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10-16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0101-1000-2023-00091
文号 沙政办网传〔2023〕1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10-16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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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的通知》(闽教基〔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陈晓翔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邓秋萍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维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丽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水华  区委编办主任

          张梓添  区发改局局长

          颜瑞潭  区教育局局长

          林伟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桂光  区民政局局长

          林运升  区司法局局长

          张水英  区财政局局长

          曾文礼  区人社局局长

          宁贵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军  区住建局局长

          余灼凤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许法水  区卫健局局长

          黄木儿  区应急局局长

          彭  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志宗  区残联理事长

          邢丹鸿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樟铭  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贵钊  虬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辉木  夏茂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扬钿  青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德森  高砂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承坚  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文海  富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志威  大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运军  南霞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霖贵  南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俞  诚  郑湖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  珊  湖源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颜瑞潭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全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委编办:按照省市委编办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确保教师编制比例达到标准要求。协助教育、人社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按规定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充分运用现有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重教、兴教、支教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教育均衡发展的浓厚氛围。依法查处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的电子游戏室、网吧营业点和其他禁止开办的娱乐场所,依法查禁反动、淫秽、迷信等有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区发改局: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或核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育基础设施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

  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收集、汇总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降低大班额比例,确保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等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使学校资源配置达到省和国家标准。会同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合理调配教师,确保教师结构、校长教师交流等各项指标达到评估要求。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

  区民政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低保家庭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关心低保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发动和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区司法局: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规划,指导和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岗位职责,增强师生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区财政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附加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等。各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按规定的比例足额拨付配套资金。义务教育经费除向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分配,管理规范,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区人社局:在区委编办核定和配备的教师编制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实施规范管理,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教育部门抓好学校人事、工资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教职工工资福利政策,改善教师生活待遇。引进教育部门紧缺的学科教师,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标准,优先考虑学校用地,协助各乡镇和学校做好征地工作,力争学校建设用地达标;优先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依法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校舍设计和建筑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协助、指导教育部门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施工质量。依法办理教育建设项目规费减免手续,对办理学校的建设项目在审批等方面给予简化手续。

  区卫健局:依法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教育等部门共同做好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健康管理,协助学校抓好健康教育、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等。

  区公安分局、应急局:加强学生户籍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会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质灾害安全、法制、禁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校园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网吧整顿,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区残联:做好全区残疾儿童少年的统计,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局以及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关爱“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少年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本乡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督促、知道各中小学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努力促使基本办学条件达标。统筹协调做好辖区学校周边安全维稳等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的通知》(闽教基〔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陈晓翔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邓秋萍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维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丽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水华  区委编办主任

          张梓添  区发改局局长

          颜瑞潭  区教育局局长

          林伟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桂光  区民政局局长

          林运升  区司法局局长

          张水英  区财政局局长

          曾文礼  区人社局局长

          宁贵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军  区住建局局长

          余灼凤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许法水  区卫健局局长

          黄木儿  区应急局局长

          彭  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志宗  区残联理事长

          邢丹鸿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樟铭  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贵钊  虬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辉木  夏茂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扬钿  青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德森  高砂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承坚  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文海  富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志威  大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运军  南霞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霖贵  南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俞  诚  郑湖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  珊  湖源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颜瑞潭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全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委编办:按照省市委编办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确保教师编制比例达到标准要求。协助教育、人社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按规定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充分运用现有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重教、兴教、支教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教育均衡发展的浓厚氛围。依法查处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的电子游戏室、网吧营业点和其他禁止开办的娱乐场所,依法查禁反动、淫秽、迷信等有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区发改局: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或核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育基础设施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

  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收集、汇总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降低大班额比例,确保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等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使学校资源配置达到省和国家标准。会同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合理调配教师,确保教师结构、校长教师交流等各项指标达到评估要求。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

  区民政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低保家庭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关心低保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发动和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区司法局: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规划,指导和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岗位职责,增强师生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区财政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附加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等。各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按规定的比例足额拨付配套资金。义务教育经费除向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分配,管理规范,下拨及时、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区人社局:在区委编办核定和配备的教师编制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实施规范管理,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教育部门抓好学校人事、工资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教职工工资福利政策,改善教师生活待遇。引进教育部门紧缺的学科教师,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标准,优先考虑学校用地,协助各乡镇和学校做好征地工作,力争学校建设用地达标;优先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依法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校舍设计和建筑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协助、指导教育部门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施工质量。依法办理教育建设项目规费减免手续,对办理学校的建设项目在审批等方面给予简化手续。

  区卫健局:依法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教育等部门共同做好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健康管理,协助学校抓好健康教育、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等。

  区公安分局、应急局:加强学生户籍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会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质灾害安全、法制、禁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校园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网吧整顿,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区残联:做好全区残疾儿童少年的统计,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局以及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关爱“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少年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本乡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督促、知道各中小学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努力促使基本办学条件达标。统筹协调做好辖区学校周边安全维稳等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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