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1-0200-2022-00010 文号 沙政办〔2022〕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1-20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01-0200-2022-00010
文号 沙政办〔2022〕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1-20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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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3月29日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沙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沙政办〔2017〕24号)同时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㈠ 编制目的 

  ㈡ 编制依据 

  ㈢ 适用范围 

  ㈣ 工作原则 

  ㈤ 事件分级 

  二、组织体系 

  ㈠ 区组织指挥机构 

  1.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2.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分工 

  ⑴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⑵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⑶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㈡ 现场指挥机构 

  ㈢ 电力企业 

  ㈣ 重要电力用户 

  ㈤ 专家组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㈠ 风险分析 

  1. 自然灾害风险 

  2. 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㈡ 监测 

  ㈢ 预警 

  1. 预警信息发布 

  2. 预警行动 

  3.预警解除 

  ㈣ 信息报告 

  四、应急响应 

  ㈠ 响应分级 

  ㈡ 指挥协调 

  1. Ⅰ级响应 

  2. Ⅱ级响应 

  ㈢ 响应措施 

  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2. 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3.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4.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5. 维护社会稳定 

  6. 加强信息发布 

  7. 组织事态评估 

  ㈣ 响应终止 

  五、后期处置 

  ㈠ 处置评估 

  ㈡ 事件调查 

  ㈢ 善后处置 

  ㈣ 恢复重建 

  1. 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2. 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3. 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六、保障措施 

  ㈠ 队伍保障 

  ㈡ 装备物资保障 

  ㈢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㈣ 技术保障 

  ㈤ 应急电源保障 

  ㈥ 资金保障 

  七、附则 

  ㈠ 预案管理 

  ㈡ 预案解释 

  ㈢ 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㈠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沙县区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三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沙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㈢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沙县区电网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沙县区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沙县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㈣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㈤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较大、一般和其他三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体系 

  ㈠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1.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是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沙县区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组织工作。区电力应急指挥部设立作为常设机构的办公室(简称“区电力应急办”),挂靠区工信科技局,负责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区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分工 

  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工信科技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国网三明市沙县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武警中队、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气象局、水文局、地震办、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和全区中型发电企业的负责人。 

  ⑴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工信科技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确认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负责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做好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有关部门及用户侧)。 

  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负责初步研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在区停电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电网企业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保障“黑启动”电源;负责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区工信科技局确认;做好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 

  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加强传统和新兴媒体管理、网络舆情监控,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电源规划布局;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事发现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为抢险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遇险人员的疏散和救助,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在停电地区加强关系国际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加强社会巡逻防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区武警中队:负责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停电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困难群众生活过渡工作和临时救助工作,配合慈善组织做好救灾款物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预案演练、救援物资储备、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的有关经费保障。 

  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提供泥石流、滑坡等监测信息和地质灾害等级预报。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 

  区林业局: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向区供电公司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等。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涉及的水利工程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向电力部门提供水库、主要河道及重要支流的水情监测预警信息。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区商务局: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区文体旅游局: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件扩大的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区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区水文局: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服务。 

  区地震办:负责提供临震预报和地震震后趋势判定意见等信息。 

  ㈡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1. 电力恢复组:由区工信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公安分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地震办、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2. 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分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局、供电公司、区融媒体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加强媒体管理、网络舆情监控,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 综合保障组:由区工信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三明火车北站、供电公司、三明机场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现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 社会稳定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民政局、商务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县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⑶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电力应急办”)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区电力应急办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办公场所、应急管理车辆以及相应的信息通信保障等由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负责。区电力应急办职责: 

  ①负责组织制订沙县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负责编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及相关项目管理。 

  ②负责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③负责组织区停电应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与区政府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④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停电信息收集,并按预案规定对停电事件提出定级建议;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的支援需求,负责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⑤负责区停电应急管理指挥场所及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系统建设,实现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系统。 

  ㈡ 现场指挥机构 

  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㈢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㈣ 重要电力用户 

  政府机关、医疗、交通运输、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加油(加气)、工矿商贸、铁路、机场等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做好相关电力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可靠性和有效性。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㈤ 专家组 

  根据需要成立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㈠ 风险分析 

  可导致沙县区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1. 自然灾害风险 

  沙县区地区台风、洪水、雷电、山火、雨雾、地震、泥石流、冰雹、冰冻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2. 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电源、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㈡ 监测 

  区气象、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国土、地震办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应综合气象、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地震办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制订工作,完成全区污区分布图、全区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㈢ 预警 

  1. 预警信息发布 

  沙县区电网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区政府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乡(镇、街道)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区工信科技局报告,同时报告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 

  区工信科技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区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并通报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区政府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四、应急响应 

  ㈠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两个等级。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区电力应急办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㈡ 指挥协调 

  1. Ⅰ级响应 

  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⑴统一领导区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⑵组织召开区停电应急委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⑶区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⑷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市政府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⑸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⑹组织开展抢修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⑺视情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⑻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⑼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⑽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2. Ⅱ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时,区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⑴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事发地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 

  ⑵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⑶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⑷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⑸组织做好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㈢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趋势,减少损失。区、乡(镇、街道)、区电力应急办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电力调度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的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交通运输部门等积极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交警及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力量,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供水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各乡(镇、街道)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6.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7.组织事态评估 

  电网企业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㈣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区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县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五、后期处置 

  ㈠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区政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电力应急指挥部配合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或独自组织开展,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㈡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按有关规定负责配合市政府事件调查组组织开展或独立开展事件调查。区、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等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㈢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㈣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1.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2.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3.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六、保障措施 

  ㈠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㈡ 装备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电力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对沙县区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 

  各单位每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处置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应对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移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技术措施。各部门、单位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㈢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电信、移动分公司、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㈣ 技术保障 

  区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水文局等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应急管理水平。 

  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应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建设,依托调度自动化和其他信息系统,实现应急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㈤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区发改局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㈥ 资金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财政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七、附则 

  ㈠ 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区政府结合沙县区实际情况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3。 

  ㈡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工信科技局负责解释。 

  ㈢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3.沙县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沙县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70%以上,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㈠造成沙县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0%以上70%以下; 

  ㈡沙县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其他停电事件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附件3 

沙县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单     位 

值班室电话 

分管领导 

联系科室 

联络员 

区委宣传部 

5825616 

马建明 

宣传科 

张蔚婷 

区发改局 

5841453 

吴方禧 

重点办 

张美娇 

区工信科技局 

5822282 

林祖龙 

节能和能源股 

廖彦瑞 

区公安分局 

5837955 

丁  剑 

治安大队 

郑生松 

区民政局 

5822039 

吴远海 

办公室 

黄裕椿 

区武警中队 

5822056 

施军成 

武警中队 

施军成 

区财政局 

5856505 

陈圣炘 

企业股 

唐延冰 

区自然资源局 

5823519 

谢廷华 

生态修复地灾防治股 

张承文 

区城市管理局 

5823108 

刘龙喜 

市政工程中心 

茅小明 

区交通运输局 

5822089 

陈惟城 

运输发展中心 

邹国希 

区林业局 

5822613 

邓水华 

防火办 

高绪斌 

区水利局 

5822269 

黄志创 

运行管理股 

黄火兴 

区卫健局 

5822821 

肖观华 

安全办 

蒋赵峰 

区商务局 

5829306 

张继荣 

市场运行与内贸股 

余富鑫 

区应急局 

5845276 

谢昌武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施晓宇 

区气象局 

5822149 

吴林峰 

综合科 

潘志玲 

区水文局 

5066458 

张  华 

办公室 

张  华 

区地震办 

5822282 

吴焕奎 

科技推进股 

蔡丽萍 

区供电公司 

8928129 

胡茂生 

安监部 

黄健桦 

电信分公司 

5030167 

魏  铭 

网络部 

黄志军 

移动分公司 

8831006 

李筱熠 

综合办 

卞昶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3月29日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沙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沙政办〔2017〕24号)同时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㈠ 编制目的 

  ㈡ 编制依据 

  ㈢ 适用范围 

  ㈣ 工作原则 

  ㈤ 事件分级 

  二、组织体系 

  ㈠ 区组织指挥机构 

  1.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2.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分工 

  ⑴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⑵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⑶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㈡ 现场指挥机构 

  ㈢ 电力企业 

  ㈣ 重要电力用户 

  ㈤ 专家组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㈠ 风险分析 

  1. 自然灾害风险 

  2. 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㈡ 监测 

  ㈢ 预警 

  1. 预警信息发布 

  2. 预警行动 

  3.预警解除 

  ㈣ 信息报告 

  四、应急响应 

  ㈠ 响应分级 

  ㈡ 指挥协调 

  1. Ⅰ级响应 

  2. Ⅱ级响应 

  ㈢ 响应措施 

  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2. 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3.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4.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5. 维护社会稳定 

  6. 加强信息发布 

  7. 组织事态评估 

  ㈣ 响应终止 

  五、后期处置 

  ㈠ 处置评估 

  ㈡ 事件调查 

  ㈢ 善后处置 

  ㈣ 恢复重建 

  1. 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2. 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3. 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六、保障措施 

  ㈠ 队伍保障 

  ㈡ 装备物资保障 

  ㈢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㈣ 技术保障 

  ㈤ 应急电源保障 

  ㈥ 资金保障 

  七、附则 

  ㈠ 预案管理 

  ㈡ 预案解释 

  ㈢ 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㈠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沙县区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福建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三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沙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㈢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沙县区电网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沙县区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沙县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㈣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㈤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较大、一般和其他三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体系 

  ㈠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1.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是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沙县区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组织工作。区电力应急指挥部设立作为常设机构的办公室(简称“区电力应急办”),挂靠区工信科技局,负责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区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分工 

  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工信科技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国网三明市沙县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武警中队、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气象局、水文局、地震办、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和全区中型发电企业的负责人。 

  ⑴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工信科技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确认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负责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做好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有关部门及用户侧)。 

  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负责初步研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在区停电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电网企业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保障“黑启动”电源;负责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区工信科技局确认;做好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 

  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加强传统和新兴媒体管理、网络舆情监控,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电源规划布局;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事发现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为抢险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遇险人员的疏散和救助,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在停电地区加强关系国际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加强社会巡逻防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区武警中队:负责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停电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困难群众生活过渡工作和临时救助工作,配合慈善组织做好救灾款物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预案演练、救援物资储备、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的有关经费保障。 

  区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提供泥石流、滑坡等监测信息和地质灾害等级预报。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 

  区林业局: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向区供电公司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等。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涉及的水利工程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向电力部门提供水库、主要河道及重要支流的水情监测预警信息。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区商务局: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区文体旅游局: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件扩大的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区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区水文局: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服务。 

  区地震办:负责提供临震预报和地震震后趋势判定意见等信息。 

  ㈡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1. 电力恢复组:由区工信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公安分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地震办、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2. 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分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局、供电公司、区融媒体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加强媒体管理、网络舆情监控,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 综合保障组:由区工信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三明火车北站、供电公司、三明机场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现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 社会稳定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民政局、商务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县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⑶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电力应急办”)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区电力应急办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办公场所、应急管理车辆以及相应的信息通信保障等由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负责。区电力应急办职责: 

  ①负责组织制订沙县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负责编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及相关项目管理。 

  ②负责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③负责组织区停电应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与区政府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④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停电信息收集,并按预案规定对停电事件提出定级建议;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的支援需求,负责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⑤负责区停电应急管理指挥场所及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系统建设,实现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系统。 

  ㈡ 现场指挥机构 

  区电力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㈢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㈣ 重要电力用户 

  政府机关、医疗、交通运输、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加油(加气)、工矿商贸、铁路、机场等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做好相关电力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可靠性和有效性。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㈤ 专家组 

  根据需要成立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㈠ 风险分析 

  可导致沙县区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1. 自然灾害风险 

  沙县区地区台风、洪水、雷电、山火、雨雾、地震、泥石流、冰雹、冰冻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2. 电网网架结构风险 

  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仍存在一定比例单电源、单主变的变电站,存在设备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10千伏配电网单馈线占比较高,设备故障停电时转供电能力受限。 

  ㈡ 监测 

  区气象、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国土、地震办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应综合气象、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地震办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制订工作,完成全区污区分布图、全区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㈢ 预警 

  1. 预警信息发布 

  沙县区电网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区政府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乡(镇、街道)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区工信科技局报告,同时报告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 

  区工信科技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区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并通报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区政府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四、应急响应 

  ㈠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两个等级。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区电力应急办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㈡ 指挥协调 

  1. Ⅰ级响应 

  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⑴统一领导区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⑵组织召开区停电应急委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⑶区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⑷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市政府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⑸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⑹组织开展抢修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⑺视情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⑻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⑼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⑽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2. Ⅱ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时,区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⑴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事发地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 

  ⑵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⑶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⑷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⑸组织做好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㈢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趋势,减少损失。区、乡(镇、街道)、区电力应急办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电力调度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的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交通运输部门等积极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交警及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力量,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供水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各乡(镇、街道)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6.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7.组织事态评估 

  电网企业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㈣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区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县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五、后期处置 

  ㈠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区政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电力应急指挥部配合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或独自组织开展,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㈡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按有关规定负责配合市政府事件调查组组织开展或独立开展事件调查。区、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等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㈢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㈣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1.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2.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3.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电力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六、保障措施 

  ㈠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㈡ 装备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电力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对沙县区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 

  各单位每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处置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应对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移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技术措施。各部门、单位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㈢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电信、移动分公司、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㈣ 技术保障 

  区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水文局等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应急管理水平。 

  国网沙县区供电公司应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建设,依托调度自动化和其他信息系统,实现应急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㈤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区发改局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㈥ 资金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财政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七、附则 

  ㈠ 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区政府结合沙县区实际情况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3。 

  ㈡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工信科技局负责解释。 

  ㈢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3.沙县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沙县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70%以上,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㈠造成沙县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0%以上70%以下; 

  ㈡沙县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其他停电事件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沙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附件3 

沙县区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单     位 

值班室电话 

分管领导 

联系科室 

联络员 

区委宣传部 

5825616 

马建明 

宣传科 

张蔚婷 

区发改局 

5841453 

吴方禧 

重点办 

张美娇 

区工信科技局 

5822282 

林祖龙 

节能和能源股 

廖彦瑞 

区公安分局 

5837955 

丁  剑 

治安大队 

郑生松 

区民政局 

5822039 

吴远海 

办公室 

黄裕椿 

区武警中队 

5822056 

施军成 

武警中队 

施军成 

区财政局 

5856505 

陈圣炘 

企业股 

唐延冰 

区自然资源局 

5823519 

谢廷华 

生态修复地灾防治股 

张承文 

区城市管理局 

5823108 

刘龙喜 

市政工程中心 

茅小明 

区交通运输局 

5822089 

陈惟城 

运输发展中心 

邹国希 

区林业局 

5822613 

邓水华 

防火办 

高绪斌 

区水利局 

5822269 

黄志创 

运行管理股 

黄火兴 

区卫健局 

5822821 

肖观华 

安全办 

蒋赵峰 

区商务局 

5829306 

张继荣 

市场运行与内贸股 

余富鑫 

区应急局 

5845276 

谢昌武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施晓宇 

区气象局 

5822149 

吴林峰 

综合科 

潘志玲 

区水文局 

5066458 

张  华 

办公室 

张  华 

区地震办 

5822282 

吴焕奎 

科技推进股 

蔡丽萍 

区供电公司 

8928129 

胡茂生 

安监部 

黄健桦 

电信分公司 

5030167 

魏  铭 

网络部 

黄志军 

移动分公司 

8831006 

李筱熠 

综合办 

卞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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