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04月23日)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乡编制了《南霞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乡政府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乡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乡政府和乡政府党政办公室的主要信息: 

(1)乡政府领导、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3)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6)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8)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9)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0)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南霞乡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的《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乡政府办公室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开乡政府和乡党政办公室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 

     公众可以从乡政府门户网站上,通过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查询,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等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南霞乡党政办 

咨询电话:0598--5718007 

电子邮箱:nxx5718007@163.com    

通信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东街86号

邮政编码:36506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1)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领取《南霞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2)提交申请 

①网络提交: 

将《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②书面提交: 

将《申请表》寄至申请受理机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③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①事实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④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⑤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