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09:49 | 来源:沙县高桥镇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高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jsx.gov.cn/wzq/xzwz/gqzrmzf/zfxxgkzl/zfxxgkndbg/)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5555467;电子邮箱:sxgqzzf@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的内容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评优评先、人事任免类、农村工作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政府信息。2019年共主动公开信息8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依托沙县人民政府网高桥镇人民政府专栏公开39条信息: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通知通告2条,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类信息12条,规划计划2条,其他信息12“美丽高桥”微信号公开工作动态50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据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程序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页,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同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搭建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有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人维护“沙县人民政府网高桥镇人民政府专栏”“‘美丽高桥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并及时将公开的纸质版文件送至县档案馆、图书馆存档。依上级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康有序,已及时关停注销阅读和关注量低“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新浪微博账号

(四)监督保障机制。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制定《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管理制度,常态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工作进行考核,严格依规定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告诫、批评教育等。

(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利用沙县人民政府网高桥镇专栏、高桥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活动等重点工作的推动利民、惠民等措施以及重大、重要政策的及时解读,2019年共解读政策15条。

2.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扎实推进重大决策、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预公开,2019年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规划计划2条;主动公开精准脱贫攻坚战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6条;主动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信息等4条。

3.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已完成高桥镇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加速整合优化镇政府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完成“e三明”注册1400人。

4.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已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制定政务公开考核、追责管理制度,纳入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个

1211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工作培训力度不够,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较窄,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较少;三群众参与度不高信息公开平台发挥的作用不够充分。

(二)改进情况

下阶段,我镇将按照《条例》、《办法》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对照县数字办的工作要求,发挥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存在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抓好保障,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向县数字办请教,及时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相关业务知识,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三是严格公开程序。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每月梳理,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是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五是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日常宣传,引导高桥镇民众关注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梳理,充分征求群众对高桥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将信息公开融入全镇中心工作中,推动高桥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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