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203-1200-2021-00006 文号 沙市监〔2021〕10号
发布机构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15
标题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203-1200-2021-00006
文号 沙市监〔2021〕10号
发布机构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15
标题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09:35
| | |
政策解读: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邮政管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股室、执法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明政办〔201937号)精神,结合《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印发实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县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等四部门共同制定了《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沙县邮政管理局       

  

  

  

  

沙县交通运输局                 沙县公安局 

                             

  

                             2021415 

  

  

  

                             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明政办〔201937号)和《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沙政办〔202052号)的要求。为扎实组织开展好2021年沙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落实到位,增强监管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着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整合监管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依法强化对我县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市场主体相关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抽查对象 

    此次抽查对象为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按照30%的比例抽取待检查名单,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近两年被我局处罚的快递行业经营市场主体,按照50%的比例抽取待检查名单。 

三、抽查内容 

    主要检查快递行业经营者是否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实名收寄制度及过机安检制度,是否收寄禁寄物品;快递行业配送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是否存在利用快递行业寄递禁寄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犯罪的行为,快递行业配送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快递行业中同城快送网络经营平台是否落实注册企业的审查制度,是否落实督促从业人员收寄验视制度等。 

四、抽查检查方式 

    1、随机抽取名单。抽查对象名单:由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按20213月底全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快递行业市场主体实有数30%的比例,结合不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名单,并根据实际分组。检查人员名单:县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由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每组2人,与待检查市场主体自动匹配;县邮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同步进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人员一起成立检查组。 

    2、明确检查方式。以实地核查为主,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是打电话预约企业,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资料;二是浏览被检查企业的登记基本信息,从一体化平台了解监管信息、预警信息、案件信息等。三是根据要求开展实地核查,执法人员根据核查情况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 

五、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抽查从202141开始至2021520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41415 

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制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集中检查阶段(416430 

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做好必要的检查准备。各检查组要尽快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原则上实地检查工作要在423日前全面展开。要认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确保430日前完成集中检查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能当场或先行整改的可先口头责令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全面规范。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51520 

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由各部门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和公示检查结果。并做好检查后续处理工作,该移交的检查资料要及时移交,该归档的要及时立卷归档,该立案调查的要移交本部门办案机构处理,所有后续工作均应于520日前完成。各单位要认真回顾本单位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健全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各联合抽查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联合抽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市场监管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做好联合抽查工作。 

   (二)加强统筹,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形成合力。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快递行业经营者是否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实名收寄制度及过机安检制度,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检查快递行业配送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货物运输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快递行业寄递禁寄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犯罪的行为,及查处快递行业配送车辆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快递行业中同城快送网络经营平台是 否落实注册企业的审查制度,是否落实督促从业人员收寄验视制度等,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及时沟通,搞好保障。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抽查工作进展情况。要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抽查工作深入开展。要统筹调度执法车辆,保障检查组执法用车。要加强探索创新,不断健全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