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明细公示(七)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资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和《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稳岗返还工作指引(十一)》文件规定,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沙县区税务局对沙县飞亚达物流有限公司和沙县风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进行联审。经审核,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2023年沙县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明细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 |
1 |
沙县飞亚达物流有限公司 |
313.82 |
2 |
沙县风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821.14 |
合计 |
1134.96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与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98-8863065
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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